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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炎药物治疗的目的和原则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日

来源:深圳远东妇产医院浏览:470次

一、牙周炎药物治疗的目的

①针对病原微生物,作为控制菌斑微生物的辅助手段。由于有下列情况存在,需使用抗菌药物作为机械治疗的补充:

A.对于深牙周袋、窄而深的骨下袋以及后牙根分叉区病变等感染部位,器械不易到达,难以彻底清除患处的菌斑细菌,需辅助用药。B.对于侵入牙周组织内的微生物,需用药物治疗。C.口腔内其他部位如舌背、颊黏膜及扁桃体等处的微生物可再定植于牙周袋,可致疾病的复发。D.对牙周病的易感者,在机械治疗后于牙周袋内施用抗菌药物,有助巩固疗效、防止复发。E.牙周组织的急性感染需医.学教育网搜集要给予全身或局部的药物治疗。F.伴有糖尿病、HIV感染、风湿性心脏病等全身性疾病的患者,需在检查和治疗时预防用药。G.对于暂时不能行使口腔卫生措施者,用化学制剂含漱,以预防或减少菌斑的形成。但不宜长期依赖药物。

②调节宿主的防御机能:牙周病的发生,不仅与致病微生物有关,也与宿主对微生物的免疫反应过程和防御功能有关。可通过使用化学药物来调节宿主的防御功能,阻断疾病的发展。

二、牙周病药物治疗的原则

①用药后应清除菌斑、牙石,“搅乱”生物膜的结构。

②有针对性地用药。应尽量作细菌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有针对性地选择窄谱的抗菌药物。

③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药物。一般情况下,牙龈炎和轻、中度的牙周炎不应使用抗菌药物。药物治疗应主要用于重度牙周炎患者、对常规牙周治疗反应不佳的患者及侵袭性牙周炎患者,必要时可以选择联合用药。

④尽量采用局部给药途径,以避免和减少耐药菌株和毒副作用的产生。对于那些用于全身严重感染的强效抗菌药物,尽量不用于治疗牙周炎,以保护这些药物的靠谱性。

2026-04-22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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