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这是一项由国家顶层设计、省出台文件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重大改革,主要适用于参加深圳医保一档的职工参保人。
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明确与其他门诊待遇的衔接、明确普通门诊统筹的就医管理、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规范并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内容很丰富啊!不过一句也没看懂。
到底是啥福利?
别着急,听我慢慢讲。
先划重点
① 12月起,二级以上医院及专科医院
无需选点
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② 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
选定生效后,12月起即可享受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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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对选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起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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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档职工参保人,到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无需选点,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般来说,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5%、55%。
举个例子:一档职工参保人小张今天去市人民医院看普通门诊,下周预约了去市中医院看普通门诊,小张每次正常就医不受影响,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02
一档职工参保人到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般来说,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5%。
选定1家社康后,该社康所属的上级结算医院,连同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社康,都可以“打包”成一个整体自动纳入选定范围,相当于“选1送N”。
举个例子:一档职工参保人小张选定了福田区梅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定点就医机构,按照“选1送N”的便民规定,小张可以在这家社康中心的上级医院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看门诊,也可以在这个医院下设的所有13家社康机构看门诊,均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设定:在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的,享受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13家社康机构就医的,享受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点击文章尾部“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