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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不宜生育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日

来源:深圳远东妇产医院浏览:470次

深圳远东医院医生介绍,女性可能会在产后或者孕产期得一些疾病,有些疾病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也会给自身的健康带来危害。那么哪些疾病不宜生育或者应该终止妊娠呢?下面请听医生介绍

不宜生育

(1)有慢性疾病长期服药者。

(2)慢性肾炎急性发作者;慢性肾炎呈急性肾炎综合征表现者。

(3)急性肾炎治愈或未愈,但病情稳定不足3年者。

(4)急慢性肾功能损害者。

(5)中、重度心脏病者。

(6)肺结核、精神疾病。

(7)乙肝、乙肝病毒携带者。

终止妊娠

(1)发现胎儿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及畸形时。

(2)年龄超过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者,妊娠早期应考虑终止妊娠。

(3)妊娠剧吐引发持续黄疸、持续蛋白尿、高热、心率120次/分以上应考虑终止妊娠。

(4)妊娠并发糖尿病出现酮症酸中毒以及持续加重者。

(5)妊娠并发病毒性肝炎,治疗后无效者。

(6)妊娠3个月内感染各种病毒,如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病毒、带状疱疹等。

(7)妊娠后1个月或3个月内患感冒、呼吸道感染,大量使用抗生素者。

2026-04-16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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