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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腹痛的处理原则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日

来源:深圳远东妇产医院浏览:470次

1.维护生命器官和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是治疗各种慢性腹痛疾病的基本和先决的要求。

2.治疗慢性腹痛疾病(包括肿瘤)应重视综合治疗。如对病I Fi复杂的病人.除了施行适宜的治疗术,还须采取相应的内科治疗;对肿瘤病人,在以手术治疗的后提下,亦应考虑术后、术中和术后的放疗或化疗。

3.慢性腹痛转变为急性腹痛时,如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应按急性腹痛的处理原则治疗.

4.诊断不明的慢性腹痛.在观察过畏中,应按具体病情控制感染,防治腹胀和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

5.防治代谢失常。许多慢性腹痛的外科疾病及长期摄入不足或能虽消耗较大的内科疾病.应注意防治代谢失常。

调整代谢失常的方法有:

(1)补充人体内缺乏的成分,如输入水分、电解质、营养成分等;

(2)排除人体内过多的成分,如用脱水剂、透析疗法等;

(3)对抗或缓和代谢方面的偏差,如以碱性药治疗代谢性酸中毒;

(4)肾功能、呼吸功能和消化功能;

(5)治疗原发病.

2026-03-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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