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哮喘分为3个类型:婴幼儿哮喘、儿童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过敏性咳嗽)。
(1)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计分法)年龄<3岁,喘息反复发作计分原则:①喘息发作為3次(3分);②肺部出现喘鸣音(2分);③喘息突然发作(1分);④有其他特应性病史(1分);⑤一、二级亲属中有哮喘病史(1分)。
评分原则总分奋5分者诊断婴幼儿哮喘„喘息发作只2次或总分≤4分者初步诊断为可疑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如肺部有喘鸣音可做以下任意一项试验:①1%肾上腺素每次0.01ml/kg皮下注射,I5-20min后若喘息缓解或喘鸣音明显减少者加2分。②以舒喘灵气雾剂、舒喘灵水溶液其化吸人后观察喘鸣音改变情况.如减少明显者加2分。
(2)3岁以儿童哮喘诊断标准①喘息呈反复发作者(或可追溯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因素有关);②发作时肺部闻及喘鸣音;③甲喘药有明显疗效。疑似病例可选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O.Olml/kg,很大量每次不大于0.3ml,或以舒喘灵气雾剂或溶液雾化吸人15分钟,观察有无明显疗效。
(3)咳嗽变异性哮喘诊断标准(儿童年龄不分大小)①咳嗽持续或反复发作>1个月,常在夜间(或清晨)发作,痰少,运动后加重。临床尤感染征象,或经长期抗生素治疗无效;②用支气管舒张剂(或皮质激素)可使咳嗽发作缓解(基本诊断条件);③有个人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气道呈高反应性,变态原阳性等可作辅助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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