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妻子是本地人,单位是缴城保的,今年年初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但在怀孕5个月时,医生查出妻子有较严重的肾病,现在怀孕对她危害很大,万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选者人工流产,我听人说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人工流产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请问是真的吗?
答: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属于计划内生育并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妊娠3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妊娠12孕周及以上至28孕周内的自然、人工流产),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