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妊娠?孕妇在妊娠20周以后或孕前血压升高大于或等于140/90毫米汞柱(18.6/12千帕)称为妊娠合并高血压。高血压孕妇在病情得不到控制时,要适时的考虑终止妊娠,而在以下情况下高血压孕妇可以继续妊娠。下面由医院的医生为准妈妈们描述一下。
高血压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妊娠?
(1)血压低于160 / 100毫米汞柱(21.2/13.3千帕),胎儿很少因胎盘灌流不足而胎死宫内或流产。
(2)没有并发先兆子痫,即尿中无蛋白。
(3)无眼底病变——渗出、出血,甚至视网膜剥离。
(4)胎儿胎盘功能监测正常:
①通过妊娠图、B超测量双顶径及股骨长度,了解宫内胎儿发育正常者。
②胎动计数每小时大于3次,12小时大于20次。
③血、尿雌三醇测定值正常。
④血清生乳素浓度持续高于2微摩尔/升,该激素是胎盘滋养细胞产生的多肽类激素,具有促进孕妇乳腺发育及胎儿生长的功能。
⑤孕期使用B超测量羊水平段、胎盘分级,反映胎盘功能正常。
⑥胎心电子监护正常,从胎心率、基线率、非应力试验、应力试验来辨别正常。
⑦无其他并发症,如子痫、胎盘早剥、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