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得了心脏病怎么办?据了解,妊娠期心脏病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怀孕前就存在心脏病,比如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第二种是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
有心脏病,是否要终止妊娠?
原有心脏病的妇女能否耐受妊娠,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心脏病的种类、病变程度、心功能状况、有无并发症等。在评估心脏病孕妈耐受妊娠的能力时,既需慎重考虑妊娠可能加重心脏负担而危及生命,也要避免过多顾虑,导致一些女性丧失生育机会。
心力衰竭是心脏病孕妇的致命伤。所以,孕妇按时产检,加强监护是非常重要的。
医生介绍,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由于孕妇体内动力学的改变,负荷增加,造成胎儿慢性缺氧甚至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心脏病的评估,首选孕前,次选孕早期,如果有无法控制的因素时,应该随时就诊随时评估,绝不能放过任何一次评估的机会,提前干预、降低发生的风险的机会。医生强调对于危险等级Ⅳ级的病人为妊娠禁忌,如果妊娠可考虑终止妊娠,一旦要求继续妊娠,则需要多学科协作,严密监测患者整个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的病情变化。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及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有医生提出对未来处理妊娠期心脏病的问题提出展望:
1.最好的方法是预防性治疗;
2.妊娠期心脏手术的可行性、安全性越来越高;
3.心脏手术后继续妊娠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4.多学科协作:妇产科、心脏外科、心脏内科、麻醉科、监护室、体外循环、心儿科;
5.制定个体化方案;
6.最大程度地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7.加强CPB对胎盘单位的病理生理影响研究,对胎儿及新生儿发育等远期观察。